聚焦小案三部曲奏响检察最强音 沅江市检察院坚持诉源治理化解矛盾纠纷

  • 发表于: 2023-05-11 15:06:33 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汪璨)


【资料图】

轻伤害案件虽是小案,对不少当事人来说,可能是天大的事情。如果处理不当,就容易埋下隐患或者激发矛盾,引发更大的恶性事件。去年以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轻伤害案件20余件,多因邻里纠纷或者偶然事件引发。对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该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注重矛盾化解、诉源治理,用足用好认罪认罚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作用,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履职办案的重要任务。

院领导接待日活动现场。

发挥“头雁效应”

激发“群雁活力”

为了高质量办好轻伤害案件,沅江市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首的专业化办案团队,积极探索建立秉持一种理念、组建一个团队、规范一套流程刑事和解“三个一”沅检模式,带动全院检察干警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强化领导干部办案通报制度。该院结合实际,不断加强入额院领导办案管理,定期通报公示,接受全院干警检察监督,示范引领全体检察人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同时不断提升轻伤害案件办案质效。常态化开展院领导接待日活动。灵活运用远程接访、带案下访等形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开展院领导接待日活动50余次,共接待群众200余人次,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治宣传进乡村。

践行“枫桥经验”

解开邻里疙瘩

充分利用刑事和解制度,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引入检调对接机制,搭建矛盾调处平台,充分借助当事人所在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组织、调解组织等第三方力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促进矛盾纠纷解决以及当事人和解协议的有效履行。对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有较大争议,需要听取当事人和邻里、律师等人员意见,组织听证,把事理、情理、法理讲清说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议16次,以公开听证保证不起诉的公正性和当事人的可接受度,注重通过不起诉释法说理修复社会关系。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全面了解被害人遭受损失情况及生活困难情况,对于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由刑检部门移送线索至控申部门,在解决被害人因该案遭受损失而面临的生活急迫困难的同时,促进矛盾化解,增进社会和谐。

公开听证现场。

坚持问题导向

突出靶向治疗

邻里纠纷等产生的轻伤害案件多发于农村。该院坚持问题导向,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加强检察机关与乡村振兴部门的协作配合,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的形式定期送法下乡助力乡村振兴,组建36人的专业化法治宣讲团,召开法治巡讲15次,发放宣传手册8000余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理性、平和解决矛盾纠纷。

强化系统思维,将普法教育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通过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明确对情节恶劣的轻伤害犯罪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引导犯罪嫌疑人积极认罪认罚,开展赔偿、和解工作,争取从宽处理。做好“后半篇文章”。对于不批捕、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该院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与其所在单位、现居住地村(居)委会等进行沟通,共同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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