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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为督促辖区重点行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持续做好反恐防范工作,严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5月5日,囊谦县公安局反恐大队联合囊谦县公安局香达镇南北区派出所对辖区内加油站开展反恐防范督导检查工作。
检查中,严格对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对加油站“四防”措施落实、反恐台账的建立、视频监控保存期、散装汽油实名登记、员工安全背景审查等内容进行详细检查,重点检查了加油区、灌区、前台等要害部位。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现场立即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在加油站开展从业人员反恐知识教育宣传,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应急处突能力,增强了反恐防范意识。期间,共出动警力20人、警车4台,检查加油站20家,停业整顿3家、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通过检查进一步完善了保卫制度和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堵塞了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从源头上消除了安全隐患。下一步,囊谦县公安局反恐大队将持续以“严防、严查、严控”三严措施,加大对辖区重点行业常规巡查和不定期检查力度,确保各重点行业反恐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持续为辖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