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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过错责任可以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来认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承担医疗过错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过错责任鉴定费由过错方负责,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按照过错责任的一般要求,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诊疗过错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可以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三、医疗纠纷诉讼期限是三年,即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超过诉讼时效的将丧失其胜诉权。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也可以申请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